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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总局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正式实施,已拆封商品同样可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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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c68 发表于 2015-3-16 07:46:5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国家工商总局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》正式实施,已拆封商品同样可退,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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